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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文秋  发布日期:2022-03-01 查看:585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单位:
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进一步凝练近年来学院在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冀能院字〔2018〕14号)文件规定,学院将组织2021年度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使教研管理平台,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20日,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25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二、提交材料
1.申报主材料。《教学成果推荐书》PDF格式文档,要求推荐书中填写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并盖公章,上传到教研管理平台。
2.佐证材料。将成果总结报告、应用效果及效果证明、支撑材料及其他材料合成一个完整的PDF格式文档,上传到教研管理平台。成果如为教材,教材电子文档PDF格式也需上传学院教研管理平台。
3.申报汇总表。各申报单位将汇总表在内部质量管理系统平台上提交。
4.纸质材料。需要提交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并盖公章的《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两份,《2021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研读、学习《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冀能院字〔2018〕1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申报资格、申报要求、成果要求、成果内容、成果形式等内容。
2.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对教学成果要严格审核,宁缺勿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刘文秋,办公电话:3049458,地点:行政楼203室。
职业教育研究所
2021年12月10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2-03-01至2022-04-1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