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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新)
发布者:赵翩翩  发布日期:2024-07-16 查看:33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4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通知
各单位部门:
接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煤教协〔2024〕10号),现组织我院评选推荐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 接受社会及各院校、企业监督。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加强行业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质量人才。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行业特色, 注重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煤炭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煤炭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申报范围、条件与名额
(一)申报范围
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包括高等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培训3个大类。职业教育类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各类成果奖项申报,一般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的成果。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申报条件
具体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方式、评选办法等细则详见《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及相应类别《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申报细则》(附件2 )。
(三)申报名额
凡符合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申报细则要求的,不作数量限制。
三、遴选程序
中国煤炭学会遴选的程序是单位推荐、资格初审、专家评审。
符合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6月24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各项材料到科研平台“2024年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学院的各单位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评选条件组织初审(6月26日前),经过初审的材料由教务处、职教所进行二次审核(7月1日前)并组织专家进行三审(7月5日前)。经学校审核同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向进选工作办公室推荐申报。
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单位、跨院校、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学校或企业提出申请,协商一致后由项目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申报。(职业教育研究所)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6-11至2024-07-1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