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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十四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刘文秋  发布日期:2021-04-13 查看:67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高教学会[2021]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课题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一般课题:着重围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改项目研究,力求以研究推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具体范围参阅附件3。
二、推荐数量
本次拟推荐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12项。已申报河北省职教所“十四五”规划课题立项的课题,不能重复申报,校级教研课题有深入研究意愿的将优先推荐。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应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能够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的研究,应客观、真实地按要求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在课题申报书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应以脚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重点课题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成员参与不超过两项。
4.由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负责组织申报的立项课题,若存在立项未按时结题或申报延期结题的负责人,不能做为本次申报课题的负责人或参与人。
5.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2年未能按期结题并未申请延期的,将予以撤项处理。
四、材料报送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2)《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同时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上传提交至学院教研管理平台相应申报项目中,平台本项目申报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9日,逾期系统将关闭。4月20日前,系部审核申报条件是否满足,给出初审意见,择优推荐到职业教育研究所。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刘文秋,电话:3049458。
附件1: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
附件2: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3:《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高教学会[2021]1号)
附件4:学院教研管理平台材料提交流程说明
职业教育研究所
2021年4月8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4-13至2021-04-29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